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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

    马达加斯加原为法属殖民地。早在19世纪初,西方传教士在塔那那利佛和塔马塔夫即建立了马达加斯加的第一批小学。1876年,伊美利那王室颁布免费义务教育法令。19世纪末,塔那那利佛地区的儿童入学率高达80%。

    马达加斯加独立后,一直重视教育,并逐渐形成了由幼儿教育直到高等教育的完整教育体系。基础教育部专门负责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初等教育主要指小学教育,为五年学制。小学分为三类:公立小学、私立小学和教会小学。马达加斯加自70年代中期推行“马尔加什语化”,中小学改用马尔加什语教学。马方全程陪同兼翻译拉桑女士说,因为缺乏马尔加什语教材,公立小学的教学效果一直不好;一些法国移民和高级知识分子为了使自己的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就联合开办了很多私立小学,用法国教材和法语教学。1992年3月,“全国讨论会”通过决议,规定中小学恢复使用法语教学。这一规定未取得教育界共识,教会也表示反对。1997/98学年全国共有小学生1920782人,其中公立小学学生为1481456人。现政府将教育列入优先发展部门之一,计划2000年的儿童入学率将达到70%;2005年达到80%;2015年达到95%。

    中等教育可分为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两级。全国小学生毕业会考合格者即可获小学毕业证书(CEPE),并可升入初中。1997/98学年全国共有初中生264103人。初中教育为四年,全国初中毕业会考合格者获中学第一阶段毕业证书(BEPE)。初中毕业后,有的升入高中,有的接受职业和技术教育。高中教育为三年制,1997/98学年全国共有高中生59962人。毕业生参加全国文理科的全国会考。合格者获中学第二阶段毕业证书(BAC),并可升入大学或进入远程教育学院学习。马达加斯加的职业教育由职业教育部负责,技术和职业教育分为初级技术职业培训和再深造职业培训(含职业资格培训)两种。各种技术和职业培训学校分布于全国各省,有的为全日制,有的为半日制。为使职业教育正规化,政府设立了“全国职业培训系统”,改革初级培训制度,深化职业资格水平培训。职业培训部还大力鼓励私人办学,并通过使培训人员进入相关行业来促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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